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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及相關法規

為幫助會員深入了解發放醫藥資訊予公眾時的法例要求,香港科研製藥聯會邀請了本地執法機構及法務專家向會員講解相關法例的要求及對藥業界的影響。

是次法規教育講座吸引了逾200名會員公司代表及來自非政府機構組織的合作伙伴,深入了解《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等法規,及現行法例對醫藥資訊發布的規範。

貝克‧ 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文琪女士為會員講解了《商品說明條例》及《廣播條例》的法例要求及對藥業界日常行銷工作的規範,包括法例基本原則、適用範圍及刑責等;她亦透過個案分析助會員了解條文實際應用例子。

貝克‧ 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文琪女士講解了《商品說明條例》及《廣播條例》的法例要求。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藥劑師陳偉樂先生各會員講述了《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的內容。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高級藥劑師(藥物資訊管理及系統溝通)萬東昌先生,及藥劑師 (風險評估及溝通)陳偉樂先生,則於講座第二部分向會員詳細闡釋《不良廣告(醫藥)條例》。會上,會員踴躍提問,以了解條文內容、適用範圍及藥物資助計劃的資訊內容要求。本會謹此感謝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支持藥業界教育工作。

參與講座的會員現可於會員專區下載講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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